对进口能源的依赖程度:
奥地利的大部分石油进口自哈萨克斯坦。进口原油主要通过亚德里亚维恩管道(AWP)运输到Schwechat的炼油厂。奥地利最大的石油公司OMV AG由国家持有31.5%的股份,是中欧最大的综合性石油公司。公司承接国内、国际石油勘探生产、炼油、批发和零售业务。其最大的勘探和生产活动在奥地利和罗马尼亚进行。该公司在其他海外石油公司持有大量股份,例如,它拥有Petrom SA(罗马尼亚最大的石油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并拥有Petrol Ofisi(土耳其领先的零售和商业石油公司)97%的股份。
主要能源来源:
奥地利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一次能源供应(TPES)中占有相对较大的份额。2010年,奥地利超过28%的TPES来自可再生资源——约17%来自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10%来自水力发电,2%来自可燃废物。化石燃料——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分别为37%、25%和10%)——占TPES剩余的70%。奥地利大约30%的能源需求由国内生产。尽管奥地利在TPES中使用了大量的化石燃料,但该国约三分之二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国家:
网络范围:
奥地利在欧盟电网中处于中心地位,与除斯洛伐克共和国以外的所有邻国都相连。
能力的问题:
与意大利、斯洛文尼亚和瑞士建立更多联系的需求相当大。目前捷克/奥地利边境的高利用率可能是由德国的发电情况造成的高回路流量的结果。
可再生能源的潜力:
太阳能
几十年来,奥地利一直大力支持太阳能发电,与希腊一样,奥地利是人均太阳能集热器面积最高的国家之一。
能源效益潜力:
奥地利经济的能源强度在1990年至2010年期间没有出现重大变化,一次能源强度下降了10.7%,最终能源强度下降了6.6%。这可以归因于2007年之后工业部门整体能源效率的下降,以及2009年疲弱的经济形势,导致同期工业能源效率下降了9%。
截至2013年,奥地利经济的显著改善领域包括家电和交通部门。目前的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NEEAP)除了建议和信息项目以及目前淘汰效率最低的电器的强制性标准外,几乎没有提供关于提高电器效率的政策或措施的信息,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没有计划采取措施。在交通运输方面,缺乏将能源效率考虑在内的政策,也没有约束性的到2020年的节能目标。奥地利还受到“燃料旅游”的影响,因为与邻国相比,奥地利的燃油税较低,这增加了大型运输机构对奥地利燃料的购买,增加了该部门的整体消费,特别是在2009年经济衰退之后。
所有权:
竞争结构/程度:
奥地利电网公司(APG)是奥地利主要的电力TSO,拥有奥地利高压电网(6454公里)的大约94%,并运营它。APG已经被认证为独立传输运营商(ITO)。在电力部门的配电级别,大约有130个DSOs。到目前为止,合法所有权分离一直是首选的分离模式,这使得DSOs对电网的控制相当有限,它们从垂直整合的生产商和/或供应商那里租用电网。
存在促进可持续能源的能源框架和方案:
所有可再生发电技术都有资格享受奥地利的上网电价。与关税相比,补贴只针对中小型水电站。
- 上网电价。在奥地利,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主要通过上网电价来支持,上网电价在ÖSG 2012及其相关法规中有所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厂的经营者有权向政府采购机构,即所谓的Ökostromabwicklungsstelle(下称“清算结算机构”)签订购买其生产的电力的合同(“签订合同的义务”)。
- 一、中小型水电站的建设由投资赠款补贴。这些补助的法律基础是ÖSG 2012和适用的补贴指令。
- 补贴II。除了上网电价外,对超过5千瓦的建筑上的光伏安装也给予投资补贴。
- 补贴三世。此外,对最大容量为5千瓦的小型光伏发电装置给予补贴。
当前关于能源的辩论或立法:
主要的能源研究:
欧洲能源网络
奥地利是EnR的成员,这是一个欧洲能源机构的自愿网络,旨在促进可持续能源良好和最佳实践。EnR还在所有可持续能源问题(能源效率、可持续运输和可再生能源)上加强成员国和其他主要欧洲角色之间的合作。
政府的作用:
奥地利的能源政策同时在两个层面上实施,即联邦和联邦/州联合层面。联邦宪法将责任分配给联邦一级或联邦和州的联合一级。能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代表重要社会群体(雇主、雇员、农业)的社会伙伴组织密切合作,并与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对话。在地区层面,九个州的政府负责制定政策,设定补贴水平,并对能源公司实施监管控制。大多数州都有能源机构从事与奥地利能源机构类似的活动。
- 联邦经济和劳动部:负责联邦一级能源事务的主要政府机构,如" Gewerbeordnung "和" ELWOG "
- 联邦农业、林业、环境和水管理部:负责环境保护,包括气候变化和燃烧排放,如“Abfallwirtschaftsgesetz”
- 联邦交通、创新和技术部:负责交通政策和能源研发
- 联邦财政部:负责制定能源税
- 可再生能源生产厂的审批由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一站式原则,审批过程中只有一个机构。
可持续能源方面的政府机构:
ESV -上奥地利能源机构(O.Ö。Energiesparverband)
能源规划程序:
新的2012年绿色电力法案将资金规模增加到约5000万欧元,从而进一步鼓励进一步扩大生产绿色电力的设施数量。这一攻势旨在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费份额提高到85%,在全球比较中处于领先地位。此外,奥地利约有3 300名专家正在集中研究智能电网,即以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智能网络管理。我们的目标是在未来几年为80%的奥地利家庭配备智能电表。
2002年7月,奥地利议会通过了一项新的立法,以遵守RES-E指令,Ökostromgesetz/绿色电力法案(官方期刊BGBl I 2002/244)。该法案为RES实施了一个馈电系统,并强制其购买“绿色”电力。与前电力法案ElWOG(官方期刊BGBl I 2000/121)相比,馈入系统也适用于小型水力发电厂(高达10兆瓦)。在《绿色电力法》生效之前,有一个小型水力发电厂的绿色证书体系。《绿色电力法》引入了原产地保障制度。电网运营商有义务向res的生产者提供电子原产地证明,由省负责人(Landeshauptmann)负责这个系统。
针对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的快速规划程序并不存在。省级政府(或多或少)负责程序和许多不同的许可必须获得(电力法,景观保护,区域发展规划,航空安全)。只有规模超过20兆瓦的项目才享有省级政府一级的集中规划程序。电网接入也是RE系统规划的一个绊脚石,RE运营商无法获得关于RES-E传输或分发的保证,而所有电网加固和连接的责任则由RE生产商承担。
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
根据欧盟委员会2009/28/EC指令,奥地利政府基于2010年奥地利能源战略创建了2010年NREAP。该计划的目标延至2020年,包括:
- 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在最终总消费中所占比例达到34%,
- 最终能源消耗减少13%,可再生能源总量增加18%(按2008年水平计算),
- 生物燃料占可再生能源份额的10%
-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为9217千万吨toe
成立日期:
E-Control (ECG)是奥地利电力和天然气市场的政府调节器。该公司于2001年根据《能源自由化法案》成立。2011年3月3日,凭借E-Control- gesetz (E-Control Act),公司转型为公共机构。
程度的独立性:
E-Control是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
可持续能源的规管架构:
在奥地利,根据能源方面的一般立法和非歧视性原则,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可以进入电网。只有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网受到特定命令的约束。当电网容量不足时,电网运营商有义务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的电力。
- ÖSG 2012 (Bundesgesetz, mit dem Neuregelungen auf dem Gebiet der Elektrizitätserzeugung aus Erneuerbaren Energieträgern und auf dem Gebiet der Kraft-Wärme-Kopplung erlassen werden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联邦法案)
- 2012补贴指令(Förderungsrichtlinien 2012 für die Gewährung von Investitionszuschüssen gemäß§24 bis§27 Ökostromgesetz für die Errichtung von KWK-Anlagen auf der Basis von Ablauge, Kleinwasserkraftanlagen und mittleren Wasserkraftwerken sowie§7 KWK-Gesetz zur Errichtung von KWK-Anlagen -关于授予投资补贴的补贴指令2012,见ÖSG 2012的§12、§12a和§13a。兴建热电联产厂及中小型水电厂)
- Ökostromverordnung 2012 (Verordnung, mit der Preise für die Abnahme elektrischer Energie aus Ökostromanlagen auf Grund von Verträgen festgesetzt werden, zu deren Abschluss die Ökostromabwicklungsstelle im Jahr 2012 verpflictet ist -制定绿色发电厂发电的购买价格,在购买协议中规定,清算和结算机构有义务在2012年进入)
- 光伏指南2013 (Leitfaden光伏- anlagen 2013)。
管理角色:
E-Control的任务是监测、陪同并在必要时管制奥地利电力和天然气市场的开放。
- 设置框架:
- 建立市场竞争规则
- 调节网络的关税
- 运动市场监管:
- 识别和纠正违反竞争规则的行为
- 跟踪分析市场发展情况
政府部门在能源规管中的角色:
2011年3月3日,E-Control转型为公共机构,但仍独立于政府。其他政府机构只在发生违反市场竞争规则的情况下参与能源监管,在这种情况下,E-Control可以传唤联邦竞争管理局和联邦卡特尔检察官,因为他们的参与。
引用:
EWEA(2010):欧盟能源政策到2050年。可以在:http://www.ewea.org/fileadmin/ewea_documents/documents/publications/reports/EWEA_EU_Energy_Policy_to_2050.pdf(11月30日访问)
E-Control网站(2014):项目。可以在:http://www.e-control.at/en/projects(1月24日访问)
奥地利风能协会网站(2014):奥地利风能。可以在:http://www.igwindkraft.at/index.php?mdoc_id=1000741(1月23日访问)
欧盟委员会网站(2014):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与预测。可以在:http://ec.europa.eu/energy/renewables/action_plan_en.htm(1月23日访问)
奥德西-穆雷(2010):奥地利的能源效率政策和措施。可以在:http://www.odyssee-indicators.org/publications/PDF/austria_nr.pdf(1月23日访问)
能源效率观察(2013):国别报告-奥地利。可以在:http://www.energy-efficiency-watch.org/fileadmin/eew_documents/Documents/EEW2/Austria.pdf(1月23日访问)